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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禁止在涿鹿桑干河旅游风景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许愿灯的通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双紫人
    2019-01-24 15:15:26   转载

    公告



    新春来临之际,涿鹿县桑干河管理处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、身体健康!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,欢庆之余请您配合做好景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、许愿灯的管理工作。

    现就在景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、许愿灯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桑干河旅游风景区--滨河公园全年全时段禁燃。

    二、禁燃具体区域:县城段桑干河水面北岸南环路以南,西起桑干河大桥,东至张涿高速桥,全长4.5公里。

    三、进入禁燃区域的任何单位、团体、个人要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,杜绝燃放烟花爆竹、许愿灯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,服从管理人员统一管理。

    四、对违反本通告规定,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、许愿灯的,由管理处工作人员劝告制止;行为人有吵闹、谩骂、无理纠缠、推搡等行为阻碍执行职务,情节严重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行为人因燃放造成火灾及财产损失的,依法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。

    五、监护人对未成年人遵守本通告规定负有教育和监管的责任,造成后果的,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。

    六、凡因重大节日或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的,必须经涿鹿县桑干河管理处批准,方可举行。

    特此通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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